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室
主要负责日常综合事务、党风政风、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办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务,下设综合协调科、案件审理科。
二、纪检监察室
主要负责谈话函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办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务,下设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