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试行)
发布日期: 2017-06-01浏览次数: 700
在校党委、校纪委和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所在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校党委、校纪委的决策部署,向所在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内容列入所在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所在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按要求撰写并及时上交总结报告。
3.协助所在党组织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全程文字记实,促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4.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及时贯彻校党委、校纪委的工作部署。
5.协助所在党组织积极配合上级党委、纪委、审计以及校机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完成各项检查整改工作。
6.协助所在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反腐倡廉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听取本单位教职工对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着力宣传教育
7.协助所在党组织中心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的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次;提醒所在党组织书记亲自讲廉政党课或作廉政专题讲座每年至少1次。
8.协助所在党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每年至少1次,开展新生入学廉政教育、应届毕业生“走好人生第一步”廉政教育活动每年各1次。
9.协助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系、教研室负责人以及党支部书记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做好谈话记录。
10.协助所在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强化监督检查
11.协助所在党组织开展落实各项制度、党务院务公开、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流程图执行情况的检查。
12.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决议的情况;指导监督检查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每年至少1次。
13.了解掌握所在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方面的情况,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校纪委和所在党组织报告。
14.协助受理所在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协助所在党组织调查核实,维护党员合法权益。
15.协助校纪委做好信访举报件、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调查工作,对所在党组织犯错误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等工作。
四、从严改进作风
16.协助所在党组织重点抓好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做好宣传教育提醒工作,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每年不少于1次。
17.协助所在党组织重点查纠和整治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教师“不收礼”教育与自查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18.协助所在党组织重点防范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和变相公款旅游,防止困难学生资助、学生评先评优等方面出现腐败问题。
19.协助本单位加强效能建设,整治“慵、懒、散、拖”之风,提高工作效能。
五、加强自身建设
20.强化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学习,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培训与交流,全面提升履职水平。
21.认真落实责任挂钩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等制度,保持与责任挂钩校纪委委员的联系,主动向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指导和帮助,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22.开展所在党组织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学习培训会每年至少1次。
23.完成上级纪委和所在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